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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2年度顶岗实习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
    2012-12-24 15:35:44 点击率: 来源:本站

各相关学院:
    2012年度“双五百”、“国培计划”顶岗实习已圆满结束,全体师范生已安全返校。根据学校领导要认真做好总结的指示,我处将在本学期内完成本年度的顶岗实习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总结工作
   (一)各学院负责人要按学校规定做好顶岗实习生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实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实习成绩优秀者(90分及90分以上)才有资格推荐到学校参加优秀顶岗实习生的评选。
   (二)各学院负责人要将本年度顶岗实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撰写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实习学校对我校顶岗实习生的评价及学生返校的试教说课情况按学科撰写顶岗实习生实习质量分析报告。
   (三)各学院要将顶岗实习生的实习工作手册收集好,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二、关于表彰工作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2012年度顶岗实习工作(含“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和“国培计划”项目)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各相关学院根据学校顶岗实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条件,推荐“顶岗实习先进单位”、“优秀顶岗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顶岗实习生”。
   (一)顶岗实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顶岗实习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要有由学院领导任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有合理详尽和可操作性的实施计划;
   (2)积极做好顶岗实习前的宣传与动员工作,学生踊跃报名参与,人数超过实际所需顶岗人数,以供学院择优选拔;
   (3)顶岗实习前的强化培训时间在两周以上,培训形式多样,使实习生岗前教学技能进步明显;
   (4)有顶岗实习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及时巡回指导,下实习学校指导实习生人数达80%以上;
   (5)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及时,实习生成绩评定合理,符合要求;
   (6)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资料齐备;
   (7)顶岗实习期间无教学事故、安全事故和违纪现象发生。
    2.优秀顶岗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条件
   (1)对顶岗实习工作认识到位,服从安排,主动承担带队任务,积极参与顶岗实习全过程工作,下驻点市县总天数不少于40天;
   (2)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学指导工作,深入顶岗实习生课堂开展听、评课教学活动,所指导的顶岗实习生进步显著;
   (3)能妥善协调市、县各级关系,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开展顶岗实习指导工作;
   (4)关心和爱护顶岗实习生,及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5)所指导的顶岗实习服务分队能按有关规定圆满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无教学事故、无安全事故和违纪现象发生,并得到实习学校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6)顶岗实习资料汇集齐全,积极协助各部门完成各项顶岗实习工作。
    3.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对顶岗实习工作认识到位,主动协调各方关系,以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2)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和管理顶岗实习工作全过程;
   (3)能根据实习生专业特点,开拓工作思路,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积极完成各项顶岗实习工作。
    4.优秀顶岗实习生条件
   (1)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
   (2)能从顶岗实习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出本专业的特点,运用新课程理念,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学校的好评;
   (3)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4)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能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时表现突出,实习成绩优秀。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办法
   (1)申报。申报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上的“文件下载”处下载。
    ①顶岗实习先进单位由各学院自行申报;
    ②优秀顶岗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和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由所在学院推荐,每单位共推荐2名;
    ③优秀顶岗实习生由各单位按顶岗实习生总人数的30%比例推荐。一等奖10%,二等奖20%。推荐的优秀顶岗实习生必须是实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在前的学生。
   (2)各单位要成立评选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和推荐。
   (3)需提交的材料:
    ①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②顶岗实习生实习质量分析报告;
    ③顶岗实习生实习成绩单;
    ④顶岗实习先进单位申报表;
    ⑤优秀指导教师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申报表和个人工作总结;
    ⑥优秀顶岗实习生名单、申报表、实习心得、实习教案;
    ⑦优秀调研报告。
   (4)材料报送时间:
请务必在2013年1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交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5)教务处对各单位的申报表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后,呈送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评选要求
各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要认真掌握尺度,对本单位的先进单位申报和优秀个人推荐的结果,要适时在本单位内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三)奖励办法
    1.学校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优秀带队指导教师、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顶岗实习生获奖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先进单位申请表
         2.海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海南师范大学优秀顶岗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推荐表
         4.海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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