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科学、合理地编排课程是顺利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良好教学秩序的基础。为保证下学期教学的有序进行,现对下学期排课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按照安排及时完成相应工作。各类课程排课要求如下:
(1)每日、每周的学时分布均衡。合理安排学生的上课时间和自习时间,避免课程表中出现忙闲不均的现象;
(2)理论课的排课一般以连续2-3节课为限,不能连排4节,一天内不允许同一老师给同一个班上两门课程。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可采用单、双周排课的方式。为充分利用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上午尽量不安排连续3学时的理论课程;
(3)合班要求:学分相同、学习要求相同以及考试要求相同的公共课可以安排合班教学,合班教学一般安排两个行政班为宜。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与拓展课程不能合班教学,大学英语课不能合班教学;
(4)公共课与专业课,不同教学内容、不同教学形式的课程要合理搭配排课;
(5)周学时多(≥4学时/周)或难度较大、作业负担较重的课程排课间隔要合理,以利于老师备课和学生预习和复习;
(6)理论课和实验课的排课间隔要合理,以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和理论知识的巩固与应用;
(7)同一个半天不能跨校区排课,每位教师的日授课量尽量不超过4课时;新上岗的教师,尽量不要安排专业基础课,周课时量不超过6节;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副教授(进修、出国、病休、返聘除外),各单位务必安排其为本科生授课(包括公选课)。
(8)一定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课程、总学时、学分、周学时如有变化,要到教研科申请修改教学计划,并重新下达,重新做任务,随意改动计划将导致学生和老师看不到课表,教师将来录不了成绩;
(9)教学任务输出方法: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取学年和学期(学年:2013-2014,学期:1)-》下达任务导出;
(10)课表一旦排定,并向教师、学生公布后,不允许随便变动,特别是学生选课后,易造成学生课表和班级课表冲突等问题;
(11)南校区星期三晚上和星期五早上1、2节、桂林洋校区周四下午5、6、7、8分别安排校级公共选修课, 2010、2011、2012级的专业课一定要避免安排在公选课时间,以免造成冲突;2013级新生没有公选课,各学院专业课可以安排在该时间段;周四、周五晚上安排全校性公共课(大学日语、大学德语等),各学院2012、2013级专业课(含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此时间段不可以安排课;
(12)由于多媒体教室资源紧张,建议各学院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多媒体教室,如果出现多媒体教室不够用的情况,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顺序;
(13)合班的课程优先安排,合班应避免把有见习和没有见习的班级合班导致部分学生因见习不能上课的情况;
(14)无上课资格的教师不能以“教师待定”安排教学任务,所有外聘教师须报相关材料到教研科审核后才能安排教学任务。如果某门课程任课老师起初定不下来安排为“教师待定”,确定后需到正方“智能排课-》换教师、起止周、周次”那里换任课老师;
(15)各学院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协调共同完成本学期的排课任务;
(16)下学期排课总体顺序是:板块课-》全校性公选-》实验课-》公共课-》专业课,课程排课具体时间见附件。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时间表
教务处
201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