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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大学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3-04-02 16:21:41 点击率: 来源:本站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举办“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海南省大学生演讲比赛的通知》的要求,引导我省大学生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 及省委罗保铭书记对“海南梦”精神内涵的深刻阐述,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激发大学生追梦圆梦的动力,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意识,全面提升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校团委决定于4月份举办“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大学生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时代背景,围绕“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的主题,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用自己的语言阐释“中国梦”和“海南梦”,鼓励学生大胆地做梦,快乐地追梦,努力地圆梦, 共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和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度假天堂、幸福家园的“海南梦”。
    二、比赛步骤
    (一)初赛(4月15日前)
    各团支部举办演讲比赛初赛。每个支部选拔1名选手参加二级学院团委组织的复赛。
   (二)复赛(4月15日—4月20日)
    各学院团委举办复赛,每个学院推选1名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决赛。各学院团委在组织比赛的过程中要通过官方微博进行赛事宣传。比赛结束后,各学院要于4月20日晚10:00前将《海南师范大学“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大学生演讲比赛决赛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初赛及复赛图片资料或视频报至校团委办公室。
   (三)决赛(4月21日)
    校级决赛采取主题演讲方式进行,题目自拟,脱稿演讲,每个选手的演讲时间为5—7分钟。
决赛后,学校将选拔出4名选手代表我校参加团海南省委举办的“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海南省大学生演讲比赛。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比赛,要引导青年学生在诠释“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的过程中增强爱国主义热情,引导青年学生将自己的梦想与我省的发展、国家的富强紧密联系,激励青年学生为实现海南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实现祖国的繁荣富强而不懈奋斗。
    (二)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比赛。要指导各支部认真举办初赛,同时,利用宣传板、横幅、微博、微信、QQ群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提升青年学生的人文素质。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大学生演讲比赛决赛登记表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大学生演讲比赛决赛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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