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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十佳、百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04-14 17:36:47 点击率: 来源:本站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青年学生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发挥优秀学生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校团委决定于“五·四”期间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十佳·百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评选范围:我校各班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学校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以及具有我校学籍并已注册的在校共青团员学生。

评选项目: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学习标兵、十佳文体标兵、十佳创新标兵、十佳通讯员、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党,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团内纪律,热爱学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

2.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和发展,在校园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尊敬师长、作风正派、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广泛联系群众,在同学当中有较高的威信;

3.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者;

4.学业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其中起带头作用,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二)“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

2.热爱党,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团内纪律,热爱学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

3.学业成绩良好以上,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4.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期间,高效的处理好老师分配的任务,积极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工作成效显著;

5.曾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者优先。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工作满一年以上;

2.热爱党,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团内纪律,热爱学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

3.曾获得校级“优秀团干部”者;

4.学业成绩良好以上,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5.所在团支部班子健全,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及时做好常规工作,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科技活动,活动成效显著。

(四)“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积极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好的成绩;

2.热爱党,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团内纪律,热爱学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

3.品学兼优,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4.通过国家非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通过国家英语专业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规程,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

6.通过研究生入学初试者或通过国家非英语专业六级考试者优先。

(五)“十佳文体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文体活动;

3.学业成绩中等以上;

4.曾在全校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或在全校性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5.曾在全省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或在全省性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6.曾在全国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奖,或在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奖。

(以上1、2、3条件必须具备,4、5、6条件具备一项即可。)

(六)“十佳创新标兵”评选条件

1.学业成绩良好;

2.热爱党,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团内纪律,热爱学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

3.撰写的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论文获省级评比一等奖;

4.撰写的学术论文有2篇曾发表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或有得到校级以上部门认证的制作、发明作品;

5.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有3篇以上曾发表在省级以上报刊上;

6.曾在全国性大学生学术科研创新类竞赛中获奖;

7.曾在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曾在校级“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以上;

8.曾在全省或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奖者优先。

(以上1、2条件必须具备,3、4、5、6、7条件符合一项即可。研究生在读期间攻读学位任务内的科研作品不算。)

(七)“十佳通讯员”评选条件

1.学业成绩中等以上。

2.热爱党,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团内纪律,热爱学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

3.曾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

各项征文比赛;

4.积极参加校、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5.积极为《海南师范大学报》、《海师青年》、《海师社团》、海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站、校团委网站等校级以上校内外各类报刊、杂志、网站投稿,并且2013-2014学年内发表了10篇以上的文章;或于此期间,在学院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18篇以上的文章(申报者要提供文章发表的佐证材料)。

(八)“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在学校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2.会员费管理合理,财务没有出现混乱现象

3.社团负责人定时参加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议;

4.定期召开社团内部会议,并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5.每学年度活动都有学年度整体计划和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上交至相关管理部门;

6.定期召开社团内部会议,并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7.本学年组织的各类特色活动不少于3次(不包括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安排的活动任务),常规活动不少于5次;

8.开展与本社团精神相关的活动,效果好,能在师生间产生良好的影响;

9.上年度荣获校级以上学生社团活动各类表彰或在开展社团活动月、文化节、“校园新星”擂台赛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的社团优先。

(九)“十佳团支部”评选条件

1.成立满一年以上的团支部;

2.能准确的了解团员的思想情况,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3.上年度获省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或在本年度开展的团日活动中获奖的优先。

4.学生干部领导能力强,支部成员工作效率高,在同学能起引导模范作用;决策民主,团支部成员关系和谐团结;工作能够高效及时的完成;

5.有计划地、积极地做好组织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等常规工作,团费收缴率达100%,在完成团员注册、团员证管理、团员教育评议等团务工作方面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6.引导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展学习理论和科研活动、促进学风建设,上年度青年团员的重修率为15%以下;

7.在新媒体团组织建设中表现积极,并建有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新媒体积极活跃,每月发表不少于10篇微博;能引起广大师生的关注;

8.能开展具备创新性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出色积极的完成上级团组织的工作任务;在团日活动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在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活动中成绩突出并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团建活动。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程序

“十佳社团”的评比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民主评议,推荐产生12个候选单位,其他九项“十佳”以团支部为单位向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推荐产生学院的“十佳”,每项“十佳”推荐1个候选人(集体)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召开全委会对院级“十佳”进行评审,评选出本学年校级的“十佳·百优”。

四、审批时间和表彰时间

各学院团委要结合校团委〔2014〕5号《关于开展2014年共青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评选活动,以评选优,以评促建,并于4月18日之前将学院团委推荐的“十佳·百优”候选人(集体)的事迹简介(250字以内,简介格式要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撰写,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及照片(个人奖报送一张7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集体奖报送一张7寸的活动照片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将召开大会表彰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在团委宣传橱窗和网站、微博、微信上进行宣传表彰。

五、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此次评选工作,评选前,要广泛宣传,动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本着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层层把关的原则,评选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典型;各级团组织要以评选活动为载体,深化青年团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团员的先进性意识,优化团组织建设,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掀起一股“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超先进”的热潮。 

 

附件:“十佳·百优”候选人(集体)简介材料撰写格式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抄  送:学校党政领导,团省委,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

教务处,学生处,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十佳·百优”候选人(集体)简介材料撰写格式

 

一、“十佳”候选人(集体)简介材料撰写格式注意事项

为了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完整展现“十佳·百优”候选人(集体)的情况,各学院组织简介材料撰写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材料中基本要素要完整并按格式要求有序排列(如: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院别等要素);

(二)每项“十佳”推荐材料中,“评选该奖项的条件、优势及所获奖励”内容可以详写,其他奖励可以略写或不写;

(三)所获奖励名称要规范表达并注明属于哪一级奖励(如:校级或省级),标点符号要规范;

(四)每项“十佳”材料字数一般不超过250字。

、“十佳团支部”候选集体简介材料撰写格式参考

格式:成立时间(至多写到成立月份),学生总人数,学生成分情况简介(如党团员人数等),班级建设目标或宗旨,本学年开展的活动名称及效果。

如:××学院2011级(3)班团支部,成立于×年×月,现有党员×名,团员×名。支部管理规范,团费收缴率达100%,微博活跃,本学年微博发表总数75条。支部本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创新提高”的工作理念,开展理论学习与讨论、“三笔字”、普通话、模拟课堂训练、教案设计等专业基础训练;学术探讨及课题研究等科研活动;慰问孤寡老人等爱心活动。一年来,爱心捐款500多元、捐书250多本、献血2200ml。上学年全班受到国家级奖励的2人次,省级奖励的3人次,校级奖励的53人次,全班重修率为7%。

 

三、“十佳社团”候选集体简介材料撰写格式参考

格式:成立时间(至多写到成立月份),社员人数,社团性质,宗旨,本学年开展的特色活动列举、常规活动次数,工作会议及财务情况,所获奖励。

如: ××协会,成立于×年,现有×名社员。社团以“立足校园,培养摄影爱好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活跃于校园内外。曾组织了“天涯海角采风行”、“海口冬韵”、“去照三月三”、 “生态与蜜蜂”等五次专题特色活动。曾主办了校第四、第五届文化艺术节摄影比赛、校“小雅杯”第一届、第二届摄影大赛暨展览。并多次邀请省摄影家协会主席黄一鸣专家为会员做专题讲座,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摄影界的活动。工作会议及财务情况良好。

四、“十佳共青团员”候选人简介材料撰写格式参考(其他候选人简介材料撰写参考此格式)

格式: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院别,年级,现任职务,曾任职务,评选该项奖项的条件、优势及所获奖励。

如:林××,女,团员,外国语学院×级学生,现任院团委学术实践部部长、校英语俱乐部特聘指导员,曾任×××。曾获校“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上年度获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曾组织开展过“弄潮杯”英语征文比赛等活动。当选为校第十三次团代会暨第二十次学代会代表。

 http://f.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十佳•百优”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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