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2016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元旦)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3日(星期六、日)公休日。
二、寒假放假安排。学生从2016年1月17日开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生寒假时间:1月24日-2月26日,共34天,2月27日下午五时前,学生回校报到注册;教职工从1月19日开始放假,2月26日回校上班。2月28日全校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2月29日全校正式上课。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假值班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规定要求安排好值班,在完成岗位任务前提下可安排人员轮休或调休。在近期,各有关部门、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周的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参与学生安全;各单位要按学校的要求,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抓好整改,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